第1117章 神話傳說中的妖怪天狗
第1117章 神話傳妖怪——狗
即便群變異獸,依島國造成巨損失,至惜放棄沿,避免無無刻變異獸對民眾造成傷害。
所幸島國軍事實力並,需擔員傷況,以絕對力壓製,便以抵擋群變異獸。
神櫻鳴倒願掠奪變異獸力量,但只些變異獸,即便數量再,也難以予養分。
而且自己維,隨著吞噬變異野獸數量越越,也變得越越挑剔。
沒踏入序列級別變異物,如果之交流,怕都願。
群變異獸,即便數量再,願汲取也沒義。
過雖然神櫻鳴澳陸留段,卻留太久。
現世界,誰也第什麼。
第「次」靈潮汐已經過麼久,第「次」隨能臨,並希望當臨候,還沒回到島國。
而神櫻鳴準備澳陸繼續留段,儘能提實力候,此刻島國岸,卻現兩相怪異變異野獸。
其只著如狗般模樣,但型卻比狗得,雖然如成類,但也相差。
除模樣之,也著物才復蓋著軀茂密毛髮,全漆,沒絲異,無比邃,且隱約之透著種詭異。
但些卻都最怪異,最怪異背著雙翅膀,且個翅膀顏還與毛髮顏同,種如般顏。
並且雙翅膀模樣也同于鳥類羽翼,而種彎般形狀,如果將翅膀併起,好像就如同彎般,再配羽翼顏,極能呈現如般。
「吼」
沉嘶吼空響起,引起陣陣波瀾;雖然沉,但卻極為刺,極容易引起們煩躁之。
過,最讓到奇異赤極子,種度子絕應該現類,就算物也沒類似種類。
與其某種物變異而變異野獸,樣貌倒更容易讓到另個命,個于神話傳妖怪。
華經,島國神話傳都著于記載;而且,對于名字,許都陌。
狗!
島國神話係種妖怪,記載,狗又又子與,持團扇、羽扇或寶槌,材、穿著「伏」,背著雙翼。
通常居之,具令難以像怪力神通,腰際懸著武士刀,穿著島式傳統腳屐,隨帶著蓑以便隨把自己隱藏起,也具世傲姿態。通常居于林之,尋常敢靠。
島國神話傳狗形象,變異野獸無疑極為相似,只過沒什麼團扇、羽扇或寶槌,材相比于狗自然,但比之類卻所如。
現靈復蘇代,就算養狗也所變異,怕如變異野獸需冰、殘酷環境厮殺蛻變所鍛鍊而,但卻比之原許。
基本都著遜于類度。
所以從某種程度,個「狗」還如「狗」。
至于華經狗,則與此完全同。
《經經》記載:「()濁浴之焉,而流于番澤。其文貝,獸焉,曰狗,其狀如狸而首,其音如榴榴,以禦兇。」
形狀如狸,袋,音如同貓叫,以禦區辟邪。
《經荒經》記載,「赤犬,名曰犬」。
為。
者雖相同方,但真正比起卻相差。
狗最初形象雖然源于華,但傳入島國之,漫演變,已經極同。
過此刻現島國,卻島國神話傳狗極為相似。
變異野獸能變異如此模樣,極能酒吞童子樣。
而猜測,到邊刻,便以確定。
酒吞童子!
狗同現港變異野獸就酒吞童子無疑。
過同于之展著類樣貌酒吞童子,此刻酒吞童子顯著作為妖怪形態。
就如同神話傳記載般:
「顯妖能吐面鬼,其相兇惡猙獰,髮,頂角,膚,穿格子織物、圍禱袴裙。」
此刻酒吞童子,便副妝容。
而樣模樣,但凡個對神話傳所解島國,便能夠第份。
島國神話傳兩個妖怪,至都以稱之為妖王兩個妖怪,竟然現裡,從某種程度還真件讓奇怪事。
「才剛剛個代復蘇嗎?」
酒吞童子著邊狗,語平。
雖然問題,但從狗神話所差別形象,便難。
「或許吧。」
狗對此搖搖,才從神話傳復蘇,還沒得及解現代信息,許並解。
過確實剛識久,就連記憶都斷斷續續;但為什麼,著自己空無物,總些怪怪,好像什麼。
,什麼,很。
尤其腰,應該柄刀才對。
狗到點,然向旁邊酒吞童子,剛才還沒注,現夥麼麼全?
(本章完)